烂尾房遍地,该谁去负责?

发布时间:2022-05-23 18:23:18   信息来源:秦兵房产律师网

现在看就是各个区县级人民政府在负责。

我说的负责不是你们想的那种负责:开发商跑路了,去追责当地政府。

我说的负责就是“治理”,就是实践中这些烂尾楼最后怎么处理。

目前,就目前全国广泛的情况来看,基本没有说从母公司层面往下去救全国烂尾项目的,一般都是各项目公司(小区)分别由对应区政府成立专班牵头,利用项目自身的条件来救项目。

小开发商更是如此,就是所在区政府牵头处置,能救则救,不能救则破,不破不立,要不然也没别的好办法。

我说的区政府,就是既不是市政府,也不是街道,也不是银行,也不是靠施工方,也不是北京或者开发商母公司所在地,纵览全局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工作难度也太大了。

就目前全国各地政府普遍的态度来看,大部分政府都是积极作为去保交房复工,所以烂尾楼业主也不用太恐慌。

区政府负责其实是很好的,这样就避免了各个项目之间的互相夺利问题。

比如我们在某直辖市的两个项目,开发商是临省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这个案子所在省会城市的公安,把开发商在本地融资作为一个经济类案件立案侦查,冻结了我们项目的账册和资产,导致保交房的计划迟迟不能推动。

一个代表着小区所在地购房人的利益,一个代表着母公司所在地参与融资普通民众的利益,两拨利益对冲的时候,从实践中来看从项目中抽出资金去救融资受害者,既不合法(购房户是优先债权,融资户一般都是普通债权),也不合理,因为一旦资金抽走去救投资人,那么就意味着本地留下来两个烂摊子。

一个母公司出事,全国各地可能十几甚至几十个项目同时出问题,大家各救各的分工明确,工作也好开展。

目前看来我们采用的这套由各个区治理烂尾楼的方针政策是非常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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