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陪购,请个律师帮您买房把把关

朝阳区的周先生来律师事务所咨询,他作为购房人刚刚收到房东发来了律师函,通知他存量房买卖合同解除,并且定金不予退还,理由是他没有如期支付尾款。

周先生这笔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大概是这样的:1、看房子 2、签合同 3、付定金 4、交首付 5、做网签 6、银行面签 7、银行批贷 8、过户 9、银行放款

前面6步周先生在中介的协助下一切顺利的完成了,偏偏银行贷款没有如期下来。原来是随着放贷政策收紧,原来周先生申请的银行贷款比例下不来了,中介表示可以马上给周先生换一家银行再试一次,房主也同意再等一等。周先生于是回家开始等,一等就等了几个月,中介没有联系他,房东也没有找过他,周先生自己都差点忘了这个事情。不想随后就收到了律师函。

我们接待了周先生,告诉周先生按照这个节奏走下去,基本会和对方律师函发来的威胁一样:合同被解除,定金也不退。周先生大惊,问律师为什么?

根据我们的经验,不难推测整个过程发生了什么。

在这笔交易中,有三个关键因素:
1、房地产市场价格必然有升高,给了房东毁约的动机;
2、房东和中介合作密切,房东可能是专家,或者有专家指导;
3、周先生经验不足;

第一个因素,如果房东是职业炒房客,一般会给自己留下解除合同的合理方案;即便房东不是职业炒房者,一旦房价上涨,其他购房人会不断被诸多中介公司带上门把房东的电话打爆,抛出更有诱惑力的价格。房东为了能够追求更高的交易价格,又不想赔偿购房人违约金,最好的策略就是诱使购房人违约,其次是双方不违约,最差的选择就是自己主动违约。

第二个因素,在北京,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一般是从购房人一方收取1%到3%不等的居间服务费,尽管购房人支付了如此高昂的对价,但是购买的服务主要是在于争抢房源、促成交易以及获取宝贵的房源信息,并不包括交易安全。原则上说,即便购房人某受了损失,没有买到房子,中介公司也不会轻易退费。相反,如果交易结束,中介公司可能会得到第二笔佣金,何乐而不为?在这个过程中,有经验老道的经纪人出谋划策,再加上房东这一方十有八九会去寻求律师的帮助,就在周先生在家等待的几个月,房东可能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

第三个因素就是周先生没有经验,是第一次买房。以前看微博听到有位朋友的高见,说买东西,如果是你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不挨宰就说明你不在中国。这句话听了让人心痛又无奈,买房尤其是如此。其实房东的策略很简单,合同上的约定周先生没有仔细看,相信中介公司会电话通知他,他也就傻乎乎的一直等着中介的电话,结果第一次贷款没下来,他又没有支付全款,也没有积极的办理贷款,等于逾期付款。房东抓住他这一点,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不仅可以将房屋另卖一个好价格,还可以吃掉周先生的定金和首付。而在整个过程中,周先生一段电话录音都拿不出来,完全不能对整个骗局举出证据。

这三个因素综合在一起,看上去周先生是必败无疑了,但是悲惨的事情还没结束,他还不得不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继续打官司。原因很简单,定金可以不要,首付款房东也不会主动退还给周先生,只等着周先生打了官司再说。周先生不得不委托律师设法讨回他的首付款,当然,很可能是扣除定金甚至违约金之后的首付款。

各位,您有没有想过会昨天晚上签了合同,第二天房东就反悔?有没有耐心的等着交首付,却等来了律师函?在中国买房卖房,对第一次卷入这场生意的房主和购房人来说,不挨宰是不正常的,不吃亏是不正常的。

很多人可能会问:奇怪,我请了中介,中介一定会替我把关吧。我前面已经和您说了,虽然中介费是咱们买房人支付,但是中介费仅限于作为那个神秘的房东手机号的对价,还有在交易中办手续跑腿,和安全性基本无关。曾经有一位当事人大姐,在中介的推介之下买了一套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子,交钱之后房主就跑路了,现在正在启动和中介公司的诉讼。

目前很多当事人找到律师,希望律师帮忙买房子。其实在西方国家,还有比如我国的香港行政特区,请律师买房子是一种交易惯例。也正是因为如此,香港几乎没有什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现在大家越来越注意养生,越来越关注保健、体检和预防的重要性。请个律师帮忙买房子,无形中也是相当于花费了小钱,省了大麻烦。根据我的经验,委托律师陪购,支付的律师费一般相当于打官司请律师费用的1/5到1/10。

最近我们会请团队做律师陪购业务比较多的律师,给大家讲一讲买房子过程中发生的事情,敬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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