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房产律师秦兵:集体维权散沙还是铁壁

蚂蚁告大象

    主笔/本刊记者  赵晓秋

    采访/本刊记者  赵晓秋 

    实习记者  赵雪峰  刘美华

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要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房屋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投诉金额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商品了。而且,房屋纠纷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每个案件涉及的人数不是一家一户,而是千家万户,有时整个小区几百户业主的权益都会受到伤害。房地产消费者的维权已经从个案上升到了集体维权。

    在集体维权中,最难的是什么呢?被称为“购房者守护者”的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感觉就是“如何把松散的多数人组织起来”。

    现在,很多集团诉讼的原告想当然地认为1+1至少等于2。实践证明,数学的逻辑等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通用。

    2004年,秦兵接触到一个案件,40多个业主组织起来维权,大家想当然地认为:“我们40多个人能不厉害吗?”但是实际维权时,大家谁也不行动,造成了“你等我,我等你,没有人去收集证据,没有去做组织工作”的局面。

    最后,这个小区分化成两部分业主,一部分是一个业主单独去法院起诉维权,另一部分是48名业主通过集团诉讼维权。结果出人意料,那个“单打独斗”的业主胜诉了。

    这样的结果说意外也不意外,互相观望的48名业主整体收集的证据还不如这一个人自己收集的证据充分。 “大家不在一个单位,没有一个权威的个人,没有什么强制的力量,很容易出现相互观望与等待,出现人人有责、人人不负责的局面,导致集体行动、集体失败的结果。”秦兵一语道破了其中所谓的天机。

    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有件事情让秦兵记忆深刻:有一个案件,总共有300 多人购房,开发商要求业主入住后每人再补交几万元房款。这涉及一个集体行动的问题,大家都愿意有人来组织,但是谁都不愿自己组织。每个人都想维护自身权益,但是没有人愿意当领导者,这样意味着你会很累。而于女士就是在这样的维权行动中诞生的英雄,她不断把大家组织起来,在消协的配合下,与开发商协商谈判。

    “他们没有进行诉讼,其实诉讼不一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诉讼只是达成目的的工具之一。只要能够达成目的,哪一种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就用哪一种。” 作为律师的秦兵并不认为打官司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

    但陆续的事件告诉秦兵,像于女士这样无私的人终究是少的。要想成功维权,就不能寄希望于每个小区里出现一个于女士,而是寄希望于建立一种制度,谁愿意为大家做贡献,谁就值得学习、值得奖励。

    一个社区可能有几千人, 要想维权成功,是需要很多人的,至少要有一个坚定的领导者。

    经过于女士长达一年半的努力,开发商最后终于同意赔偿。那天大家分别得到了几千到几十万元的赔偿金,当业主把钱领走的时候,她问有没有人为继续维权而捐款,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本来大家约定在成功后,每人拿出总收益的一部分来继续维权,但是没有人来兑现,他们就再没有什么行动了。

    “胜利了都不过如此,更不要说失败了,受益者没有去奖励他们的领导者,没有人在这个时候认识到,没有这个领导者,他们可能根本不能获赔。”秦兵感慨地发现,一定的奖励制度,是推动维权的根本保证。对消费者来说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在于:在维权中应该建立反搭便车机制,只要成功了,就要给维权的代表一定的奖励,如果成功都不奖励的话,谁还会继续去做“活雷峰”?

集团诉讼是指由处于相同情况的、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人临时组织的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在集团诉讼中不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而且诉讼标的相同或属同一类。

    集团诉讼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由集团诉讼的成员推选代表人。代表人须是集团中的成员。代表人可由他所代表的集团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人民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或由有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作为代表人进行。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集团全体成员发生效力。

    第二,人民法院审理集团诉讼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发布公告,公告应说明引起损害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通知可能受到损害的人在公告期限内到人民法院登记。这主要是提醒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到法院去登记,以防遗漏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只有在法院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法院登记的,方可成为该诉讼集团成员,如果没有登记,即使是本案利害关系人,应视为对该项诉权的放弃。

    第三,法院的判决不仅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有拘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集团成员也具有法律效力。

在集体维权中,方法也非常重要,集体案件一般都有十多名甚至几百名当事人,这么多的人一起行动就有一个缺陷:速度缓慢,就有可能给对方以机会。在某些冲突性活动中,速度就是致胜的最有力武器。为了降低成本,就需要提高行动速度,这样就必须进行精心准备。

    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在自己多年的律师业务生涯中发现,房地产诉讼中,经常涉及业主的表决活动,北京地方太大,要让上百名业主聚集到一起非常困难,为了使大家能够有效表决,仅就开会一事就需要进行精心组织。一天的会议,可能要准备3天。秦兵们为了举办一个3小时业主会议,设计出来的细节程序不少于60个!秦兵说,如果这些细节都准备好的话,剩下的事情就是看一场好戏吧。

    战前准备

    有一天,我的办公室来了几个业主代表,说他们的房屋马上就要入住了,但是听说房屋质量有问题,想先进去看一看,然后确定质量情况,如果好就入住,如果不好就退房了。但是开发商不同意,说必须先交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物业服务费和取暖费等一大笔钱后才能进去看房,大家知道开发商是在敲诈,因为合同上写着:只要交了钱,就视为同意收房,不能再退了。代表们告诉我,他们组织了几百名业主开了几次会,开会时,大家说得群情激昂,一到收房现场,谁都不敢向前冲,保安一喊,就都吓回去了。

    听到这里,我就对他们说:“你们把大家组织起来吧,我改天给大家上堂课。”

    周六的一天,他们找了一个学校的礼堂,让我过去讲讲,我带着投影仪,准时到了礼堂开始了我的“演讲”:“各位,我们平时都认为人多力量大,但其实不是这样,在没有组织的时候,有时人越多力量越弱。为什么呢?因为在没有约定的时候,大家都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这时最佳的策略就是搭便车。每个人都不想行动,都想等别人行动,这样如果别人成功了,自己就可以跟进,如果失败了,自己也没有损失。

    每个人都不会为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因为这样成本全是自己承担,而自己的收益只占几百分之一。

    上一次你们去收房,为什么进不去呢?因为冲在最前面的业主会想:房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如果我被打伤了,别人不一定会给我付医药费,即使成功了,我也不过是几百人中的一个,其他那么多人都占了我的便宜,不合算。

    所以,如果没有约定,大家不仅上次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各位以为呢?”

    立即有人说:“是这样,我看每次都是说的多,做的少。”

    我说:“如果我们换一个做法,大家现在签订一个维权协议,然后集一笔资金,是否会改变一点呢?我把起草的维权协议打到幕布上,给大家解释:我们的房屋平均50万元,现在大家每户要支付1000元费用,当然这些钱如果最后余下还要退给大家。”

    有人问:“那么这些钱做什么用呢?”

    我说:“这些钱用途很大,例如下次去收房,最先领导大家进楼的业主,我们要奖励他1000元;最先进房的业主要奖励他3000元;能够说服保安不阻挡我们的,大家可以奖励他5000元。我们可以组织一个10人先锋队,谁愿意做收房先锋的,我们可以先给他购买50万元的保险。当然,哪位业主不愿意要这些奖励,我们也不反对,放弃是他的权利!”

    主持人说:“大家看到了,也听到了,我们今天发给大家一个会务程序,要选举收房代表小组、签订维权协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给收房代表写授权委托书,我们这几个临时代表已经与秦律师讨论了一个多星期了,起草的各种条文有二三十页,会务程序有七八十项,可能得开到下午,大家做好准备。”

    我在大家的感谢中离开了会场,开始等待着后面的结果。

    过了一周,几位代表找到我,说:“果然不出您所料,一说收钱,很多人都退出了,现在连1/10都不到了。”

    我说:“没有关系,退出的人不是不想参加,只是想看一看有没有搭便车的机会,如果余下的人能够根据协议来保密,让那些想搭便车的人看不到机会,有些人自然会重新加入。”

    大家虽然明白了我的道理,但是并没有太多的信心,30多人回去后准备继续战斗。

    后来他们不断与我联系,我知道了有的业主已经收房,同意了开发商的全部条件;有的入住后发现了问题,正在与开发商交涉;有的业主因为质量问题与开发商争执起来;有的业主被开发商打了……虽然坏消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但是明显看出来,大家都担心坏事发生到自己身上。

    这时,经常有业主与代表联系,想重新回来,加入集体收房小组。代表们问我怎么办,我说:“根据协议啊,协议上不是说了吗?每晚一周加入,要多交一百元吗?”

    代表说:“过去经常在一起,现在要多收几百元,不好意思。”

    我说:“可以啊,如果现有的小组成员表决同意,就可以不多收费用,否则就按照协议来办。”

    次日,代表们告诉我,他们30余户开了会,同意吸纳其他50户加入,但是条件是必须按合同每套房屋多收300元,以示公平。最后这50户也同意了,这样收房小组发展到了90户,近200人。

 一场好戏

    周六收房的时间终于到了,大家根据收房小组的计划做了精心的准备,先锋队成员个个身强力壮,啦啦队的女同胞也都神彩飞扬,标语组把标语制做得巨大无比,新闻组安排了30家新闻机构参与,示威组全部是白衫衣。

    早晨九点,大家像迎接节日一样来到了销售部。

    我在楼盘对面的马路上,看着他们,想像着后面发生的事情。

    随着收房小组一声令下,各分组开始行动,标语举起来了、白衫衣成了广告、记者们也都准时到达、摄像机开始转动,大家一起走到了楼门口,保安只是象征性地阻挡一下,他们早已经被做过思想工作了,同时来收房的业主越来越多,围观的人也不断聚集,整条马路几乎无法通行。

    这时三个业主代表向我跑来,说:“开发商的老总要与你谈谈。”

    我说:“谈什么啊?”

    代表说:“想让我们停下来,否则要报警。”

    我说:“报啊,我们的行动有违法的地方吗?再说我们不是想好了吗?”

    正说着,三四辆警车就来了,警笛呼啸,大家显得有些紧张,我也很紧张,我知道大家都是知识分子,没有经历过这种局面。

    十多位警察走下来,开发商向他们指点着,警察向我走过来,我站着不动,问几位代表:“警察组的同志呢?”

    代表们突然清醒过来了,一招手,六位业主立即跑了过来,他们有的是法官、有的是检察官、有的是记者,还有的自己就是警察,大家纷纷向警察介绍情况,然后有几名记者也过来了,接着更多的业主围了过来。

    领头的警察走过来,对我说:“是秦律师吧?”我说:“是。”

    他说:“这样不行啊,车辆没法通行啊。”

    我说:“是,销售部建在红线外面了,违章建筑,得拆了,否则挡路。”

    他说:“怎么办啊?”

    我说:“关键在开发商,你也看见了,这里都是业主,人家花了钱,连看房子的机会都没有,说不过去啊。”

    他说:“我汇报一下,你们也商量一下。”

    大家僵持着,警察都坐在车里,太阳开始发挥威力,天逐渐热起来,慢慢已经快到中午十一点半了。

    这时,后勤组的快餐车到了,大家把一盒盒热气腾腾的饭菜送了过来,要在平时没有人会有感觉,但是此时,在现场,人人都感觉到了亲切与温暖。

    销售部的表针指到十二点时,外面又来了几十辆汽车,有业主拿着手持扩声器喊到:“各小组注意!各小组注意!中班的业主已经准时到了,早班的业主可以回家了,请大家到考勤组记考勤,我们向全体早班的业主致敬!”

    就这样,中班业主在早班业主整齐的掌声中列队到达,早班的业主又在中班业主的掌声中列队离开。

    警察走过来,说:“行啊,秦律师,还分班啊。”

    业主代表接过了话:“我们午班的业主四点下班,晚班的业主现在睡觉呢,今天晚上你们可得辛苦了,不过最晚不会超过十二点,而且周一肯定休息,下次来之前,我们一定通知各位!”

    警察说:“还要再来啊?”

    业主代表说:“我们又不是白干,早班和中班一小时补贴十五块,晚班发双倍,吃饭报销,谁和警察打交道,另有15%的津贴,您没有看到,你们一来,大家都很高兴,全指望您了,您一走,我们的津贴可就没有了。”

    警察说:“你们不怕被抓啊?”

    代表说:“关一天补贴500元,另外付3万元请律师,基金都已经准备好了,没准现在有人想走您后门,希望到看守所住上十天半月的呢。”

    警察说:“行,行,服了,服了!年底我们家收房,也得学习学习!”

    我心里笑:“哪里有晚班啊,广告而已!”

    下午一点,我已经回到家中,女儿缠着我讲故事,正说着,电话响起,业主代表来电:“开发商同意业主验房,已经在您预先起草的协议上签字,现在大家都进了各自的房屋,行动成功!”

    我听到很多教授学者在说到中国人的组织性时总是讲,中国人素质太低,散沙一盘,根本组织不起来!过去,我也有这种观点,但是现在根本不是这样了。多年的维权经验让我发现,中国人绝不是散沙,只要组织好,中国人也是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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