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水管渗水如何维权

  李女士在市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去年年底交房之后,一直没有装修。直到今年10月份,才开始委托装修公司进行装修。11月,装修工人铺好了地板砖,并对墙壁进行了刮白。谁知道,12月初,李女士来到新房查看,发现与厨房相邻的卧室墙壁上出现了水痕。李女士与装修工人、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多方联系,经过一番查找,最终确定是厨房的自来水管出现了问题。
  前两天,李女士又找到物业,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尽快对自来水管道进行维修,负责此楼的楼管也一直协调此事。开发商工作人员已经打开了李女士家厨房的地板砖,找到了渗水点并进行了维修。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但渗水造成了墙面反水,需要将墙面另行处理,而且破坏的地砖也需要重新购买。
  秦兵房产律师团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针对新房水管出现渗水问题,在装修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更改管道,房屋保修期之内,出现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擅自更改了管道,出现问题应由业主承担责任;装修工人如破坏了管道,应由装修工人来承担。具体是何缘由导致管道破裂,可经专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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