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房地产商跑路或破产,剩下的贷款是否可以不还?

发布时间:2022-05-19 15:55:40   信息来源:秦兵房产律师网

首要问题是,要不要这个房子。要房一个策略,退房一个策略。

 

如果你不要这个房子,贷款是有机会彻底不还的,问题是首付也不见得能要回来。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全国各地的法院、银行对于这个问题的态度不完全一致,虽然这几年我也遇到不少贷款买房、房退了、贷款也停了的案子,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会提醒购房人退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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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22年之前我很少听说谁坚持就退房不要房的,但是现在,现在考虑这个问题似乎多了一个维度,就是有的地方房子实在跌的太厉害了,这就让以前我们不太考虑的退房方案又有了可操作性。

 

讲真的现在处理烂尾楼经验的前沿技术变化是比较快的,我们也是慢慢在实践中摸索。

 

如果你要这个房子,那么一定要明白停贷款是有问题的,就是可能会导致停贷之后拿不到房子。很多业主经常有个误区,就是把停贷作为烂尾楼保交房的一个前置目标:既然我不知道哪天才有房住,我不如先想办法把贷款停了。然后就自行断供了。如果项目进入正式法律程序,有希望把房子盖起来,我们还要花好多时间劝他们恢复贷款。

 

基于这种需求我们也确实在烂尾楼案件的代理工作中顺手做了不少帮助小业主“停贷”的事情,有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是严格来说不是停贷,而是“展期”,就是并非不还贷款了,而是暂时不还,把贷款停到复工为止,或者交房为止。

 

对大部分业主来说,不愿意交贷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烂尾楼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所以业主觉得“还贷”就等于一直把钱投进去,扩大了损失。但是如果能复工的话,大部分小业主又愿意继续交贷款。

 

其实这个贷款是批贷的时候一次性就打给开发商了,本质上来讲他就是业主本人欠银行的钱,不还这个贷款就产生一系列的麻烦,诉讼的风险,信用的问题,给业主造成的再买房贷款的限制,这些都是必须要考虑进去的因素,所以总的来讲要房的话还是还贷比较理性。

 

我们初步尝试停贷的时候,发现用于停贷的手段虽然和用于交房的手段互不冲突,但是经常遇到好不容易把贷款停掉,同时交房也有了进度,这就颇为尴尬。

 

所以到目前为止律所还没有单独提供把贷款停贷的服务,而是在以交房为目标接受委托之后,顺手试着把业主的贷款展期——暂时停掉。

 

我是觉得业主这边也还是理清一下自己的思路,贷款固然让我们不舒服,但是烂尾楼什么时候复工交房竣工办证才是案件的核心问题,如果我们把重要的事情抛到一边,光是想着先完成一个小目标,把贷款停了,且不说这件事好不好办,倘若办成了房子长期烂下去我觉得也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最后从难易度上来讲,停掉贷款也不比烂尾楼盖起来轻松。毕竟烂尾楼盖起来你只需要把开发商留下的一屁股烂事解决,一群原告,一个被告,同样的案情,同一个案子。开发商本身还是个死的开发商,比起和那些活的开发商打官司,死的开发商相对好料理的多。

 

但是银行吧,且不说我们国家的这些银行又强又硬,生龙活虎,单说一个楼盘业主贷款的银行就不止一家。

 

一个楼盘,工行建行农行中国银行交行招商中信公积金,总之不同的被告就是不同的案子,一群原告,一群被告,同样的案情,不同的案子。我们这边把兴业银行的贷款展期了,那边工行死活不肯妥协,换一个项目把工行搞定了,扭过脸来农行又硬气得很。

 

所以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停贷我们试试可以,咱们努力把房子盖起来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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