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能做些什么?

发布时间:2016-11-16 09:17:19   信息来源:秦兵房产律师网
  开发商不按时交付房屋,这是令购房者颇为头疼的事情。在销售不畅、房地产不景气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现象逐渐增多,而面对延期交房,很多购房者有苦难言,开发商往往也是闪烁其词,延期交房牵扯到违约金赔付更让不少人闹心。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好自身利益?
  一、购房者在实际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水、电、气是否开通,是否达到基本入住条件,规划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
  二、 不可抗力非全免责。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
  三、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不论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时,都能够明确其违约事实,既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注意诉讼时效。鉴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购房者应当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两年内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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