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


律所采用一体化、部门制、中台制的组织结构。


由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及其助理对外统一负责业主组织和签约工作。


由承办部门的主管律师负责管理项目。每个主管律师有自己的专属工作人员,成为一个单独的部门,以保证日常工作的默契。


中台部门会为主管律师在案件有需求时为主管律师指派工薪律师和律师助理,以保证可以有8~20名律师、助理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处理大部分工作。


质检部门会为律师提供绩效支持,保证下级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所函、代理手续、接案、结案进行统一的管理,同时负责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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