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出台

  今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并于本周推广、使用新合同。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合同不难发现,基于市场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常见的纠纷案例之下的新版合同,在许多交易细节上都打了“补丁”,譬如强调二手房交易违约责任、明确佣金收费标准、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或小学学位等细节加以补充,为二手房买卖双方乃至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驾护航。     

  对此,不少中介人士都对新合同的落地点赞,但也有专业人士建议新版合同可以再细致具体一些,比如新版合同中对二手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界定较为模糊,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引起纠纷,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细则说明。    
  
  新版合同之重申中介服务费标准及分段支付中介服务费,业内早已如此执行。新版合同明确指出,“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现时二手房买卖所产生的佣金和税费基本都由买家承担,为了保障个人利益,买家都会在合同中备注中介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大多数都采用分次支付。”新版合同所特别注明的中介费用分次付款以及佣金标准,无疑对买卖双方乃至中介公司都添了一重保障。    
  
  秦兵房产律师团指出该合同对学位、户口等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增加了相应的条款或补偿说明,落实到纸面上对合同双方、中介都增加了一重保障。但此合同并没有明确责任的划分,明确责任划分则是实现保障的前提。合同中只明确了一部分,同时也存在“其他”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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