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风险---风险总是隐藏在你不关注的地方

  李女士于2000年购买两居室一套。由于孩子长大,2013年李女士希望改善住房环境,看中了张先生的一套三居室,价值600万。按照李女士的想法是,卖掉两居室后在购买张先生的房产,故和中介签了份合同,中介承诺在4个月内把房产卖出去,但李女士没有考虑到她的房产如果卖不出去,她所承担的风险?

  几天后,李女士向张先生缴纳了5万定金,后与张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了115万的首付款,办理了网签。随后李女士要求中介在4个月内把她拥有的两居室卖出去愿望并没有实现,也注定了她要为此事不停的奔波。

  离合同约定交付期限越来越近,李女士也无法向张先生支付后续购房款,此时,就与张先生协商,希望自己不购买这套三居室,放弃定金5万元,张先生退还115万购房款。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李女士找到秦兵房产律师团律师,说明了相应的情况。秦兵房产律师团对其中介公司、李女士、张先生三方存在违约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1、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这对李女士来说是非常不合算的。
2、张先生和李女士签订的购房和同中,约定李女士的违约赔偿数额过高,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3、既然与张先生已经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就应该做好应诉的准备,设计相应的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久后,秦兵房产律师团通过李女士找到张先生,见面交谈后,说明三方存在的各种问题,经张先生再三考虑,答应李女士以和解的方式解决此事。解决买房纠纷不一定非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现实中的案例证明非诉也是有效果,是否诉讼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情况,经过细致的分析后在决定。

  秦兵房产律师团提醒您,在购买房屋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对风险的把控,这样才能让您买房买的舒心。

上一篇:买房不成 中介费依旧
下一篇:买卖二手房不能忽视户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