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夫唱妇不随,害了谁?

  欢天喜地购楼房,夫妻连环计难防,祸从天降何处诉,律师维权斗志昂。

  退休教师郭女士看中了白先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满心欢喜与白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依约支付了定金,等待后续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义务,期待办理过户手续。本以为这次购房顺风顺水,不日将会拥有这处心怡的住房,谁知郭女士日盼夜盼盼来的却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白先生的不配合。面对美梦破碎,郭女士愁苦万分,拨打了秦兵房产律师团队的热线电话寻求帮助,在团队律师为郭女士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后,郭女士决定委托秦兵房产律师团队的刘建华律师、殷春芳律师帮助其诉讼维权。

  在诉讼过程中白先生并不本分,强词夺理,伪造事实,竟以其妻子丰女士出差在外,不同意卖房为由,主张未取得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并且对郭女士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支付6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基于上述无理的主张,刘建华律师、殷春芳律师进行了激烈的抗辩。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指证出房屋买卖合同明明是在夫妻双方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白先生与丰女士夫妻二人属于恶意串通的行为。郭女士也与白先生口头协商变更了付款的币种、金额、时间。郭女士并不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

  在刘建华律师、殷春芳律师两位维权卫士坚决的斗争下,最终,法院经审理,根据《合同法》第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白先生将房屋过户到郭女士名下,并且支付高达4850元的诉讼费用。郭女士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两位律师识破了白先生和丰女士夫妇的连环计,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

  秦兵房产律师团队醒大家,购房有风险,如果在购房中遇到问题要找专业律师咨询。秦兵房产律师团队永远做您坚强的维权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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