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房车不当房子,我也是业主

  花10万买“房车别墅”水电齐全外带“小花园”被要求搬迁后 “钉子户”起诉开发者——
别拿房车不当房子,我也是业主

  花费10万元左右就能有房有车,还带小花园……这样的好事就发生在北京市昌平区一处生态园。
  这些只有车身、没有车头的“房车别墅”成了几十位“业主”的住处。当销售方称营地所在土地被征用,要求“业主”搬迁时,被6名“业主”起诉到昌平法院。一位车主气愤地说:“别拿房车不当房,我也是业主!”
  日前,记者就本市首起“房车”纠纷案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市场但权责不明,有关部门管理无法可依。


  案件调查


  “一室一厅”房车每套卖价近10万
  “9.8万元一套房车木屋,北六环高速旁生态园区内的房车营地……”不少人的手机接到过这样的短信。
  在北京昌平区的“思立华生态园”内,有数十间这样的“小屋”。每间“木屋”用石头支起,离地大约60厘米,底面有和汽车底盘一样的钢架,还接上了水、电、空调和煤气。“业主们”告诉记者,去年大家通过网络等途径看到了北京锐来客汽车俱乐部的销售广告。如果光看广告,你根本看不出锐来客是在卖房子还是在卖“房车”。“房车”被形容成“一室一厅”,18平方米的每套9.8万,24平方米的每套12.98万。
  购买时,大家和锐来客公司签订了两份协议。
  一份是买卖协议,但和买卖房屋不同,它不需要履行房屋买卖的手续,更不需要过户;它也和买卖汽车或者其他的房车不同,车主不需要去车管所办过户,也拿不到“房车”的行驶证。
  另一份是土地租赁协议,和“业主”签约的也是锐来客公司。
  土地是锐来客公司从生态园租来的,之后再转租给“业主们”作为“房车营地”。按照约定,“业主”有权在营地住上18年。


  恋人当成“新房”养花养鱼有诗意


  房车很快被一抢而空。购买者以中低收入的外地无房者为主,其中多数是新婚或准备结婚的年轻人,有的是白领,有的是做小生意的商人。
   
  李忠一家老小五口就挤在一辆24平方米的“房车”里。“以前我们在回龙观租房,三居室一年要5万多。后来孩子上学了,我压力很大。”李忠说,“去年我买了一辆24平方米的房车,加上装修、家具的费用花了不到15万元。只要我每年交2000元停车费,就能在这里住17年。这么算下来多值呀!”“省下的钱,给孩子念书用。”李忠的岳父接着女婿的话茬说。
   
  赵亮和王晶是一对相爱多年的恋人。双方父母没钱帮他们提供新房,为了早点结婚,他们在这里买了一辆“房车”,当做“新房”。“我们图它便宜,而且环境好。房车营地边上有池塘、有假山,还有葡萄架,特别有诗意。房车前面的空地按照合同也是我们的,大概有30平方米,可以养花、养鱼。”赵亮告诉记者,“在高楼之间行走多了,住在那里感觉非常好。”


  搬迁官司


  “拆迁”维权比钉子户还难
  将近一年过去,“业主们”已经习惯在一平方米的厕所里洗漱洗澡,在不到一平方米的厨房里煎炒烹炸。他们管锐来客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叫“物业”,管这个不像房子又不像车的“怪物”叫家。
   
  但后来问题来了。今年5月,30多名“业主”接到锐来客俱乐部通知,称营地所在土地被政府征用,全部房车必须在6月10日之前往东侧迁移300米。
   
  其中20来个“业主”搬了,但有6个“业主”不肯搬家。他们觉得,东侧新营地紧邻高压电塔,最近的一辆房车车位距离电塔只有几米远,如果赶上打雷下雨,太不安全了!
   
  他们这些“钉子户”和锐来客发生了冲突。今年8月中旬,不肯搬的“业主”都被锐来客断水断电。“当时天气正热,大家只好晚上就坐在外面乘凉。有人虽然找来了小发电机,但功率低带不起空调。想喝水,只能买矿泉水。”一位“业主”说道。
   
  因为断电后房间里太闷热,“业主”赵志年幼的孩子起了一身痱子。
  赵志这时才发现,自己比拆迁户更难捍卫权利。房车毕竟不像一般的房子,挂个车头几分钟就能拉走,一刻没人盯着也不行。
  没办法,赵志只好让妻儿先撤,自己一个人留下“坚守阵地”。
6户“业主”与开发者秘密和解
  “别拿房车不当房子,我也是业主!”采访过程中,一位“业主”气呼呼地说。


   觉得自己的房车也属于“房产”,6户“业主”来到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向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求助。


   秦兵把案件转交给同事吴少博和田旭东办理。“它其实就是房子,具有和房子一样的居住价值。他们为什么买它?就是为了住!只不过这是可以移动的房子。”吴律师说。
   
  今年7月,律师接受6户的委托,把锐来客公司告到昌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车款等费用。“之所以要解除合同,是因为我们不愿意住在高压线底下。锐来客又说让我们迁到顺义,我们也没同意。我们当时看中的就是环境。”一位“业主”说。
   
  今年9月22日,“业主们”和锐来客公司庭外和解。
  业主和律师都没透露和解内容。但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锐来客公司为了让业主们撤诉,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出于种种考虑,锐来客要求业主签署了不向媒体透露信息的保密条款。

  现场回访

  “房车”紧挨高压塔
  今年11月5日,记者来到 “思立华生态园”的房车营地探访。
  王静的房车距离高压电塔只有十来米远,她非但不嫌弃,反而觉得有好处:“高压电线周围的土地,谁要呀?没人要的话,今后就不用搬家,我们就能一直踏实住着了。”
客厅狭小堆满衣物
  王静热情地把记者让进了屋。王静的丈夫抱着5个月大的儿子,笑呵呵地点头打着招呼。
  面积很小的客厅里堆满了衣物,整个沙发都被埋了起来。客厅里没有电视,桌上有一台电脑,边上放着几本IT专业书。在卧室,由于窗户狭小,尽管已经是下午,但仍然有刚起床时常有的气味。
高压线下博士逗儿子
  王静告诉记者,她丈夫今年33岁,是个理工科博士,两年前毕业。因为收入还不高,两个人连租个像样房子的钱都不够,只好选择了这里的“房车”。
  “你想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吗?听说高压电的辐射对孩子有影响。”当记者这样问王静时,她低着头忙着手里的活,半天不说话。
  “再攒攒钱,可能考虑在我老公单位边上租个小房子。”她说。
  谈话间,王静的丈夫一直在逗孩子,孩子大声地笑起来。孩子并不知道,住在高压电线下的“房车”里和住在普通房子里,到底有什么不同。


  房地产专家:不具备地产特性 车管所人员:当车卖不符合规定 “房车别墅”公司老总——
卖的不是小产权房,它就是车

  “房车别墅”,到底是房子还是车?经营“房车别墅”,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
  经营公司的老总称存在法律空白,现在“房车别墅”成了“民不举官不究、民一举官就究”的事儿。
  对此,法官、房地产专家、车管人员等说法不一,相关部门执法有疑问。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对房车进行规范成为当务之急。


事件进展


  国土部门:“房车别墅”违规
  锐来客公司的代理人曾在法庭上表示,位于思立华生态园的营地迁移是因为国家征地,公司无法左右。
  但“业主”的律师吴少博告诉记者,锐来客要求他们“搬家”,是因为这块土地也是锐来客租来的,出租方要将土地收回用作其他用途。
  锐来客公司开发的另一处位于祥和佳苑生态园里的“房车”也被迫迁走。
  几个月前,有人举报“生态园违规开发房地产”,昌平国土分局之后宣布“房车别墅”违规。
  今年10月31日,昌平国土分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条简讯:“继10月19日31辆房车别墅全部清除出园后,昌平国土分局严肃督查其下水设施的拆除工作。截至目前,下水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原房车所占土地恢复了原貌。”


  对话老总


  我卖的不是小产权房它就是车
   
  法制晚报(下称FW):有人说你卖的“房车别墅”不能算是正经的房车,相当于一种另类的“小产权房”。
  锐来客公司老总贺秦攻:我卖的不是小产权房,它就是车。它跟小产权房是两回事儿。真正的房子是要占用固定的土地,是不可以移动的。房车最大的特点,是它不破坏土地,可以随时移动,是车的一种。
  FW:买你的“房车别墅”是不需要去车管所过户的,也拿不到行驶证。那还叫车吗?
  贺秦攻:房车可以不上牌照。不上牌照的话,就与车管所没关系了。
  自行式房车和经常出去玩的拖挂房车需要上牌照,而营地式拖挂房车不需上牌照。这种房车顶多在营地之间或营地内进行移动,有的一两年都不上一次路。我从没遇到被交警查拖挂行驶证的情况。


  这是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儿


  FW:您感觉经营“房车别墅”最大的问题在哪儿?
  贺秦攻:房车停在哪儿无法可依,也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合法的。
                我和国土局、旅游局、发改委以及区县政府和街道,都讨论过这个问题,都没得到明确答复。
               其实北京市旅游部门一直在大力推广房车产业,也下过文说林地、荒地、山地都可以做房车营地。                   但国土部门又说不可以,各个部门意见不统一。
   FW:如果无法可依,为什么昌平国土分局会对 “房车别墅”做出处罚决定?
   贺秦攻:国土局没处罚我们公司。他们只是给了一个整改意见,意思是这里不能放房车,只要把房车移走就                  可以了。我觉得,这件事不牵扯法规,这是民不举官不究的事。
   FW:迁了新址,今后业主们是不是就能安心生活了?
   贺秦攻:原则上把房车放在生态园或者景区,国土部门可能不管。但如果有人举报这事儿,国土部门的人就                  又来管了。政府会强制让你移走,但是也不说你该迁到哪儿去。
   FW:对今后有没有新的打算?
   贺秦攻:公司明年的战略是只卖房车,不再做营地了。个别客户如果买了以后实在没地儿可放,我们可以给                   他退掉。


  相关链接


  按照一般的定义,房车兼具“房”与“车”两重功能,但属性还是车,是一种可移动、具有居家必备的基本设施的车种。
  房车在国外已经存在多年。截至2009年底,美国的房车保有量为860万辆,露营地16500处;欧洲的房车保有量为533万辆,露营地25000处。
  国内房车情况
  据业内人士介绍,2009年起国内房车销量开始突飞猛进,每年递增30%以上。今年以来,国内房车销售已经突破1000辆。
  业内的共识是,房车是旅游休闲的文化,房车文化在北京最浓厚。房车购买者的普遍特点是:38岁以上,有家庭,有消费实力,喜欢户外活动。


  如何定性


  法官:不能说它就是小产权房
  “房车别墅”到底应该如何界定,是不是一种“另类”的小产权房?
  对此,承办这起首例房车纠纷案的昌平法院民三庭法官尤文静认为,房子是不动产,而这种房车用车拖挂可以移走,因此仍然应属动产。不动产和动产,两者依据的法律完全不一样,所以不能说它就是小产权房。

  房地产专家:不具备地产特性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多年从事房地产研究的郭馨梅教授也表示,“房车别墅”和小产权房是不一样的。
  从性质上说,小产权房依地而建不可挪动,属于不动产,它与商品房的区别只是不具备完全产权;而“房车别墅”不具备地产的特性,它可以挪动,不是建筑,只算是一个“空间”而已,人们在里面只能“凑合着过日子”。
  对于“打违规开发房地产的擦边球”的说法,郭馨梅教授表示,锐来客开发的房车营地,从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上看并不违法。经营者只是看到了市场商机,发现了新的市场需求,这是经营者的一种投资取向,无可厚非。

  车管所人员:当车卖不符合规定
  京北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另有一套看法。
  一名工作人员认为,但凡是机动车就应该具有发动机、驾驶室等汽车明显标志。“房车别墅”没有车头,只能算是房车的一部分。如果像锐来客老总所说,它仍然是“车”,公司把它当成“车”卖,显然不符合规定。

  汽车专家:属于一种特殊的房地产
  著名汽车专家贾新光表示,房车在国外发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不提倡建旅馆。房车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旅游,或者是野外工作时临时的居住方式。
  最开始买房车的是演员,可以在里面化妆、更衣,演出时随叫随到。贾新光表示他去好莱坞参观,摄影棚旁边停了一溜儿房车。
  而在中国,房车刚开始发展,就出现问题了。房车本身的功能被扭曲了。有人把它当成房地产了。房车的使用寿命估计不到十年,如果将它固定在一处长期住,可能会被翻建成真正的住宅。
  在我国,还有将集装箱出租做住宅的。说它是违建吧,它不是建筑,和房车一样,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含义。
  贾新光表示,现在拿地比较困难,即便拿到地盖房子也非常难,房车营地相当于搞了一种变通,属于一种特殊的房地产。
  “生态园里住人的那种房车营地,不是我们主张的房车发展方向。”贾新光说。


  经济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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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说法
  市建委人员:
  在景点建设土建住宅,需规划许可、建委施工许可、土地开发许可,也就是要规划委、建委、国土局三个单位审批才能建设,但前提是,得把 “房车别墅”定性为“房子”。

  市国土资源局人员: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的回答是:“房车别墅”找个地儿停个把月不算违法,如果一直停着,比如一年半载的,占用了国家或集体土地,就得报告给当地国土局,肯定要交一定的费用。
  当记者就此进一步询问时,对方回答局里还没拿到桌面上讨论过,现在还没有规则。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发展处人员: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发展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建设营地需要与当地区县或乡镇协商,签订用地手续,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得拿到规划委、土地局的批复。
  拖挂式房车、小木屋,都是汽车露营体系的一部分,是新业态发展方向,只要是合法的,旅游委就会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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