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五证的最后一个,一般由住房主管部门颁发。在商品房期房交易中,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商品房预售。而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买卖合同可以无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 》。
在北京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秦兵团队为了帮助业主维权,曾经就预售许可证违法颁发提起多起商品房买卖纠纷行政诉讼,间接的帮助业主取得了案件的重大进展。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l 开发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开发资质证书
l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l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l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l 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证明
在北京,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机构是
l 区县建委(房管局)负责:
n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受理、初审
n 预售许可证变更的受理、初审
n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
l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
n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复审、决定
n 预售许可证变更的复审、决定
n 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受理的预售许可申请、变更
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流程图(北京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