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眼球,推销自己的房子,可谓是绞尽脑汁,花样百出。从大包大揽的“私人后花园”蜕变到个性化的“30后,房子比男人更可靠;价格都不能接受,还谈?”这些广告语充满了“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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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房产律师团】注意到大多数购房者往往被这些夸大其词的广告语所“迷惑”,花费一生的“积蓄”购买了一处这样的房产,而等到交付房屋时往往达不到“广告”中的宣传的那样,从此各种矛盾纷至沓来。
 
  北京的某位女士就是看到了类似的广告语后,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交付了全部房款。等到收房时才发现,开发商所给的承诺及广告语中的“宣传”和所要接收的房产并不一致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故拒绝收房,此后一直在和开发商协商。
 
  出乎意料的是,不久后开发商的一纸诉状将购房者告上法庭,要求购房者因延迟收房支付总房价的万分之一违约金以及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收房义务。
 
  基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找到秦兵房产律师团,听完购房者对于购房中各个环节的描述后,制定了以下对策:
  对策一: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现实不符。
  对策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
  对策三:开发商私自变化配套设施标准,导致购房者所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及应当承担相应的房屋贬值损失。
 
  庭审中,
秦兵房产律师团律师慷慨陈词,后经法院判决,基本上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虽然法院通常不会采信宣传广告、沙盘以及户型图等是合同组成部分,但是确实对购房人有重大影响,法院还是判令开发商赔偿购房人的相应损失。
 
  
秦兵房产律师团提醒购房人在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应特别注意小角落中的条款及“极小”的文字说明等部分。在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时一定要注意交付房屋时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房屋买卖中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大部分矛盾都是由此而生。
 
  秦兵房产律师团在此提醒诸多购房者,购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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